以专业智慧聚力描绘中国式现代化“施工图”
——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建言摘编(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论断并对其进行了深刻阐释。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五个特色,既切合中国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也符合世界大势,体现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在新的一年经济社会发展开篇布局之时,着眼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努力勾画建设中国式现代化阶段性施工图,无疑是凝聚发展共识、汇聚智慧力量的要务。
推动金融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
■解冬(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副市长,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加强集团一体化管理、提升全球业务竞争力的必然需求,推动金融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已成为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为推动相关工作,我国先后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2022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先后发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等制度。目前,各地已有部分金融机构通过安全评估和合同备案等方式实现了个案数据出境,但受金融领域重要数据目录尚未明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审核时间较长、制定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以个人数据、内部管理数据为主,与金融机构最为关注的业务数据出境、批量高效出境还有相当距离,难以满足金融业制度型对外开放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改革创新突破。
为此建议:
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尽快明确金融领域重要数据目录。针对银行、证券、保险、再保险、公募基金等各金融细分领域,尽快制定并公布重要数据目录,为各类金融机构申报安全评估和合同备案等提供依据和基础。
国家网信部门有序加强对地方网信部门的工作授权,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尽快出台已征求完意见的《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进一步优化安全评估有关规定,指导金融机构用好政策。优化国家部委跨部门协作机制,并将受理、预审等工作授权有条件有基础的地方网信部门,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做好政策宣介和专题辅导,鼓励金融机构将安全评估作为检视自身数据出境安全的重要手段,持续完善金融数据安全管理。
支持上海自贸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探索制定正面清单。上海是我国改革开放最前沿和外资金融机构最大聚集地,在金融数据跨境方面诉求强烈,具有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的责任和优势。国家相关部委应指导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根据《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研究制定金融细分领域的正面清单(一般数据清单),并尽快落地实施、滚动更新,持续为全国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动探索“上海经验”、贡献“上海方案”。
切实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
■高小玫(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原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我国废塑治理和再利用至今仍在艰难攻坚,以塑料制品为代表的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循环利用亦不足。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强调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激励约束,如何落实值得关注。
我国废弃物处置循环存在的不少问题,都与生产者责任担当不够、市场运转不畅相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EPR)制度(以下简称EPR)作为一项重要制度性措施,当前在我国处于初步尝试阶段,从制度层面而言,EPR在国家各相关政策法规中时隐时现、规定笼统,工作目标也多停留在“更加有效、显著”,缺乏实质谋划,导致EPR在企业和社会的知晓度不高。
为此建议:
切实推进EPR,总结各类EPR推行方案实践,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探索制度实施有效的市场模式。借鉴完善先进制度,明确塑料包装物(含家用化学品)、快递包装实施EPR。从产品链条上所有利益相关者着眼,研究将塑料产品用量大的电商平台纳入“生产者”主体,承担相应责任。重视媒体对EPR的传播,放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善行的社会影响。
探索有效的回收利用市场模式,建立回收利用第三方平台。实施EPR的关键点在于有与市场结合的运行载体。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再利用种类繁多,因末端利用而异的分类要求由市场自行生成、匹配,无法全国统一规定,要由市场机制来解决。生产者之外的专业第三方机构,是启动废弃物循环市场、落实EPR管控的有效模式,被各国普遍采用。应建立基于市场化运作的回收利用第三方平台,专业对接废弃物收集、运送、分拣、利用等各方企业,具体落实回收及再生利用,并对委托企业予以相应的标记,标记企业信息接入全国“EPR履责信用信息系统”,落实EPR信用评价核证等制度。
EPR是生产者的外部约束,再生资源利用的“巨大市场”是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在强制承担责任和资源再利用之利益双重驱使之下,减量、回收体系、市场对接、技术水准等问题会顺理成章走出解决之道。
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助推消费城市建设
■陆铭(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
我国已步入以服务业为主导的消费城市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居民对高品质、多样性和个性化服务的需求不断攀升。服务消费产品大多需要即时生产和消费,且依赖面对面的交互,这使得城市成为提供这些服务的理想场所,因此,在人口向大城市和市中心集聚的趋势下,提升这些区域的人口密度不仅能够促进服务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然而,近年来城市面积快速扩张及追求低密度的规划政策导致城市人口密度大幅下降,这对服务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极为不利。因此,优化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的空间布局,推进高质量的城市更新,对于打造既高效又宜居的消费中心城市至关重要。
为此建议:
打造具有“八爪鱼式”特点的都市圈空间形态,强化都市圈消费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准确把握都市圈消费一体化和消费协同发展、分工互补的未来趋势,从孤立型的“太阳系”式空间布局转变为中心城区和外围紧密连接的“八爪鱼”模式。同时,都市圈内的核心城市应依托全球化、四通八达的综合性立体交通网络,以及与商业消费空间相配套的城际间高铁、轨道交通、市政交通等公共交通体系,发挥人口密度梯度发展对消费分工的积极作用。
老城更新和新城提档双轮驱动,强化消费城市的发展动力。城市更新和新城提质的关键在于以人为本,而密度是关键因素。对于老城更新,应通过站城融合发展来提升城市能级和改善民生。要顺应人口向中心城市、中心城区集聚的趋势,加强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向心布局”。同时,适当放宽大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管制,促进城市紧凑发展,释放城市活力。对于现有低密度新城新区加密发展,并解决供给和需求空间不匹配的问题,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升新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质量,完善生活服务配套,优化交通组织等措施,引导人口向新城新区集聚。
加强城市规划的精细化管理,提升消费城市的包容力。以建设“15分钟生活圈”为契机,推动城市土地的混合利用,缩短居住和消费的空间距离。特别是在符合规划和安全等条件下,对现有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增加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功能,释放服务业发展潜力。对于大型老旧街区,通过环境改善、引入新产业、提升业态、引入环境艺术等手段,促进消费供给从单一化向多样化、品质化转变。
强化线上赋能与线下空间体验,增强消费城市的内驱力。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发挥线上大数据和流量优势赋能线下消费,打造新的商业模式和消费新业态,构建起“空间、时间、城市、场景”的全新四维关系。
让科技赋能提升传统产业
■张英(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我国传统产业体量大、成熟度高、支撑性强,是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基本盘,其生产方式和效率直接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对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让传统产业“老树发新芽”,是实现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途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新兴产业相辅相成、融合促进。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是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石,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生产要素高效配置,有望孕育新的增长点。新兴产业的发展也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供了新技术、新工具、新理念,更好赋能传统产业设备更新、工艺迭代、管理创新、服务优化等业务流程,提升发展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只有两者协同发力、互相促进,才能进一步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更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加快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创新。以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加速成为生产力工具,展现出强大的赋能效应,深刻改变制造业生产模式和经济形态。要以智慧产业链、智能运维、数字仿真等行业应用为牵引,融合空间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数字技术,打造工业大模型、工业元宇宙等创新工具和赋能平台。
加快绿色技术赋能产业更新。产业绿色化转型是适应绿色规则、提升未来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推动完善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培育绿色供应链链主企业、绿色技术供应商和专业评估认证机构,推广绿色制造解决方案,鼓励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创新。
加快“两业融合”赋能产业焕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传统产业升级的赋能作用,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培育推广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新场景。
加快建立生物医药行业ESG推进体系
■晏波(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除了财务绩效,生物医药企业如何走得长远?如何适应国际ESG(环境、社会和治理)体系的新风口、新战场?ESG作为当前国际对企业非财务绩效和对企业长期发展的最新评价标准,日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国际通用语言、沟通合作的桥梁纽带与市场竞争的关键要素。生物医药是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创新研发周期长、环境保护要求高、社会责任大等特点,与ESG的核心逻辑和规则高度契合。为增强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对标和适应ESG国际规则,将ESG实践加快融入生物医药创新链、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
当前,中国生物医药行业践行ESG的工作基础总体上还很薄弱,主要体现为“三个缺”——一是规则缺失,生物医药行业ESG信息披露和评级标准尚未建立;二是机制缺乏,生物医药行业践行ESG的引导政策和激励机制需要强化;三是能力欠缺,生物医药行业ESG转化为公司内部治理的能力亟待提高。
为此建议:
率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生物医药行业ESG推进体系。国家层面优先聚焦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推动ESG信息披露和评价标准出台。既要对标国际规则,也要立足国情实际,指标体系应将绿色低碳、制药质量安全、医药可及性等行业关切重点纳入ESG信息披露和评级中,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增强ESG规则的国际话语权。
多措并举强化生物医药行业践行ESG的内生机制。对强制和自愿信息披露企业加强分类指导,鼓励跨国生物医药公司发布中国区ESG报告专篇,建立生物医药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准则,将生物医药企业ESG评级结果运用到企业分级信用评价和日常监管中,加大绿色金融创新以推动绿色项目库建设和绿色项目效益评价等。
聚焦重点区域形成生物医药行业践行ESG的试点示范。支持上海、北京、浙江、广东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率先开展高水平、国际化ESG能力建设,注重培育一批ESG本土专业服务机构,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ESG咨询服务机构,提升ESG国际服务能力,进而打造行业ESG实践样板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高地。
强化生物多样性能力建设
■王珏(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普陀区副区长)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中国高度重视和关注生物多样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COP15领导人峰会的主旨讲话中明确,中国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立场和态度。《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及优先领域和相关优先行动。
目前相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生物多样性相关的技术方法、规范、评价准则需要完善;生物多样多性保护与区域社会发展的协同性和惠益分享机制尚需明确;海洋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我国南海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等。
为此建议:
根据不同的气候带、生态系统类型区,制定有针对性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及生态恢复技术的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规范。建立针对性的国家急需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及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加强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与生态恢复技术规程建设,为生物多样性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对生物多样性的其他资源,包括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监测、保护等相关的设施、区域,建立有效的惠益分享机制。如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以及生物多样性监测台站等,有条件的应向公众开放或根据不同层级(如科学研究、公众参观等)开放不同设施、不同区域。在依法依规管控的前提下,简化预约、审批程序,让更多的公众能切实从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受益。
优先加强南海,包括海南岛等岛、礁、滩、沙洲等区域及相应海域生物多样性的调查研究;开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进南海区域经济社会的繁荣,实现我国经略海洋的战略目标,也为世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方案。
加大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力度
■王煜(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持续推进,中西部地区发展较快,但交通不便是制约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不少西部省份区域人口密度远低于东部,铁路无法发挥大容量运输优势。且中西部多属山区,建造公路和铁路的难度大、投入大、运行成本高、养护费用大,而航空运输快速高效。
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的机场建设,满足中西部经济、民生、国防的迫切需要,具体原因如下:
加大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力度,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百姓交通出行的需要。机场建立后,能迅速联通国内乃至全球,加速中西部地区人流、物流、信息流的流通汇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就业率和收入水平,助推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实施。
加大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力度,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涉及的西北五省区、西南四省区全部都在中西部地区,其中不少地区与中亚、南亚、东南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边境接壤,经济联系紧密,各类交流活动频繁。加大中西部地区的机场建设将有力促进“一带一路”沿线的人员和贸易往来,“空路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
在中西部地区建造机场的经济性比高铁更高。中西部地区建造难度大条件差,不少地区县际距离上百公里,市际甚至县际之间高铁的建造成本就要百亿之巨,而且运行和养护成本极高,而修建一个支线机场相对高铁来说“少花钱,多办事,效率高”,更符合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到2035年,国家民用运输机场要达到400个左右,目前有259个机场,完成约65%,其中中西部机场约占44%。在“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应加大民航建设,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机场建设的投入比重,新开、加密东部发达地区至中西部的航线,促进东西部产业转移,方便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的往来,架起空中桥梁支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中西部地区经济和民生的发展。
建立科研经费长期跟踪机制
■赵立新(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近5年来,中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稳步增长,2022年总量首次突破3万亿元大关,投入强度不断提高,但在研发经费转化率、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贡献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多年来,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持续引发社会关注,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缺乏长期的跟踪及评价体系。科研项目过于重视立项、评估等当下的形式和流程。在项目结束之后,对于项目的创新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缺乏长时间的跟踪和评估。二是科研成果本身就不具备市场转化的价值;而大量企业的真正技术需求被忽视,造成国家经费和技术开发人员的浪费和错配。
为此建议:
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深度参与基础研究。考虑到基础研究通常耗时长、不确定性高但不依赖巨额资金的特点,除了极个别重大项目外,可适度调低项目额度和拉长周期,简化流程,突出研究者的主观能动性和研究过程价值,并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尤其是鼓励成功企业家结合自身行业背景与兴趣,对接科研机构,主动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投入。
加强对应用研究的投放力度,重点发力“强链补链”的应用研究,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研究,确保产业安全底线,积极推动产业跨越式发展。
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的长期跟踪评价机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快构建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数据库,针对各类项目设定5—10年的长周期跟踪评价。同时,完善评价指标,将项目成果与GDP增长、税收贡献和就业创造等经济社会效益紧密联系起来,对经费使用效益不佳的项目单位采取“黑名单”制度,严格追责处罚,以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高效性。
建立健全企业需求与科研供给之间的协同机制。针对我国实体企业面临的现实压力,特别是许多行业领军企业对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投入的局限,相关部门应搭建起企业技术需求与科研资源的有效对接平台,健全企业“出题人”和科研“解题人”双向奔赴的机制,引导科研人员关注市场需求,携手企业共同承担有前瞻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项目,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精准对接,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科技成果转化。
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创新体系
■蒋颖(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
中国在研发领域的投入持续增加,如何将这些投入高效转化为新质生产力、如何使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驱动作用更为显著,创新体系的整体效率是关键。造成目前转化率不够高的主要原因是创新主体动能不够足、各类主体之间的协同不够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渠道发展不够充分。具体而言:第一,市场主体的动能不够足,尤其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作为最具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在全球风险投资持续低迷的大环境下难以获得外部投资,研发资金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研发投入的可持续性面临重大挑战。第二,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度不够高,大型企业对开放应用场景积极性不高、中小企业参与融通创新的机会有限,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中企业参与程度低、许多成果难以真正市场化。第三,科技创新国际合作渠道发展不够充分,外资企业在中国创新体系中的参与度仍然偏低且逐年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获取和吸收国外优势技术的途径。
为此建议:
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风险投资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投资力度,为中小企业的可持续研发增添动能。
优化合作机制,倡导和促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专业社会组织的三体联动,提升各类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度。
以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进一步鼓励外资企业在华开展更多研发活动,推动更高水平融入国际创新网络。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徐士龙(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鼓励民营企业谋求企业自身发展,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民营企业出海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不少民营企业关键核心技术不足或只具备单一领域技术,缺乏综合竞争力;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民营企业参与海外带资建设的资本金回收风险激增;民营企业在海外单打独斗,海外抗风险能力不够。
为此建议:
支持民营企业出海,重点支持有关键核心技术的民营企业形成龙头,发挥带动效应。全面梳理“一带一路”建设各领域民营企业中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选取其中品牌影响深、科技水平高、融资能力强、走出去经验丰富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龙头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科研投入、强化技术优势,同时通过优化境外投资审批、加大信贷支持等手段鼓励推动龙头民营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以此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出海,共建“一带一路”。
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出台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举措,在资源与信息共享、技术合作与创新、人才培训与交流、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企业联盟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为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提供遵循。要加大对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的宣传力度,着重强调“技术抱团”对民营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减少同行内耗等方面的好处,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技术抱团”出海意识。
充分发挥政府资源优势,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出海。可以借鉴部分发达国家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的经验,筹建不同的组织机构,协助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在信息咨询以及法律服务方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帮助,尤其应该建立海外投资风险评估体系,为民营企业出海提供参考。同时,当民营企业在海外遭遇到一些不合理对待时,政府也应为民营企业提供有效帮助,必要时通过外交途径,帮助民营企业避免在海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