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党制度与人民政协——兼论邓小平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思想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也标志着人民政协制度正式确立。1989年,在邓小平同志直接倡导和推动下,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议上首次将其定义为“新型政党制度”,并在次年召开的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结合学习“邓小平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思想”,我就新型政党制度与人民政协这个问题谈点认识和思考。
一、邓小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凝练形成及其政治协商作用的历史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萌芽于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产生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发展于长期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成熟定型于改革开放新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几代领导核心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发展都作出重大历史贡献。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和第五届全国政协主席,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凝练形成和完整提出及其政协在其中应发挥的作用的直接贡献,应该值得铭记。
据当时参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起草工作的陈惠丰同志2019年9月26日在《人民政协报》刊文回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意见指示首次加以明确的。1987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修改十三大报告时提出的一条重要意见,就是他在原报告稿讲“历史性成就”内容中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多党合作”后,加上了“和协商”三个字。而且,邓小平同志还强调说,十三大报告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一部分中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决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这是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来讲的,必须长期坚持不能动摇。在文件形成的最后阶段还采纳了民主党派提出的一个意见,就是为了体现我国各政党的法律地位平等,去掉了原《意见》稿中表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下”字,最终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论断和表述。
显然,这个制度概念的凝练形成和意见完整提出,是根据邓小平同志1989年1月在一份民主党派成员所提建议上批示要求组织一个小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来展开的,集中饱含了邓小平同志对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形成发展的重大贡献。我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是根据邓小平同志十三大报告修改意见首次予以明确并写入《意见》的。二是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早在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和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就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三是明确提出要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的政治制度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他在1986年提出,党的十三大报告予以明确的。四是明确提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合作、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这是《意见》首次就人民政协在政党制度的作用提出的明确要求。实际上,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8月28日《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要为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作出贡献》讲话中就指出,“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今后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充分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的作用”。正是有这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之后在199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在章程修正中将政协性质的表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后,增加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内容,为新时期和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人民政协制度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范畴,是这一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在我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也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制度与新型政党制度相伴而生,但随着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实践中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政党协商,从人民政协这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中逐步分离以后,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就已经成为同属这一制度范畴的两种不同的政治协商渠道,这在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和2015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都予以明确。2022年下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进一步将政党协商和在政协的政治协商区分开来,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顶层制度设计高度,分别进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之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把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放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予以部署和推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新型政党制度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核心要素有三个:一是党的领导,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中的全面领导制度;二是多党合作,体现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共同参政的制度设计;三是政治协商,主要体现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政党协商和在人民政协同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开展的政治协商的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在基本政治制度层面建构的一种新的独特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态,显然是实现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即国家这项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三方面予以部署。
三、人民政协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关键是要在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
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必须恪守的根本政治原则。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通过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最大限度地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吸纳进来,服从服务于党的历史使命,把共同目标作为奋进动力和前进方向,充分发挥党领导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将协商民主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和凝聚共识全过程,通过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共商国是,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既尊重大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注重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既广泛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又注重在协商过程中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人民政协这种注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全国、地方各层级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平台上开展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注重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充分体现了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独特制度设计和系列机制安排。这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作出明确部署,无疑也是要求人民政协进一步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
我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是在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上长期发展的结果。实践证明,相对于旧时或西方政党制度而言,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有两方面的显著优势:一是通过广泛协商议政,能够真实、广泛、持久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可以有效避免一些政党制度代表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而导致议而不决、社会撕裂的弊端;二是通过广泛凝聚共识,能够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地团结起来,为了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而奋斗,可以有效避免一党制缺乏监督、多党制恶性竞争的弊端。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必须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确保这个基本政治制度的长期有效运行。为此,《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做好政协协商同政党协商有关活动在协商议题、时间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机制。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排头兵,为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效能,2022年中超联赛、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三家联合发文,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深化细化,具体明确了政治协商工作衔接、凝聚共识、发表意见建议、共同性事务交流、经常性工作、履职服务管理等六个机制,在全国率先探索、作出示范。
四、新时代人民政协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首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发展协商民主鲜明提出三个层面的要求:一是从制度、原则和方针上,分别提出“三个坚持”,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二是从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上,强调“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三是从重点任务部署上,提出“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通过学习,我体会到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有以下着力重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人民政协是党领导的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根本定性,通过有效工作把人民政协建设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二是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用,提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平台上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三是补齐工作短板,强化“监督就要真监督”的意识,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围绕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认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批评、建议,切实在协商式监督中增进团结、促进合作、助推落实。四是做强专门机构,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强化专事协商、专题议政、专业建言、专职从事、专报成果等关键环节,培育平等协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的协商文化,有力推动专门协商机构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五是深耕界别工作,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断拓宽团结面、拉大同心圆、把更多的人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要求上海“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治理现代化”。中超联赛正在制度化打造“站室点线”四个平台:在各街镇设立政协委员工作站,坚持“一个品牌”全市共建,推动政协协商、基层协商“两种协商”有效衔接,组织全国政协、中超联赛、区政协“三级委员”有序下沉,实现协商议事、政策宣讲、读书学习、服务群众“四个功能”融为一体;在各界别设立委员工作室,打造凝聚传播共识的阵地、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协商议政建言的平台和学习交流分享的园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所在地建设中超联赛实践点,着力打造“一个窗口”“五个平台”,即着力打造充分彰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独特优势和治理效能、生动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实践和精彩故事的重要窗口,着力打造有序参与平台、联系界别群众平台、深度调研平台、联动协商平台、凝聚共识平台;在网上创办政协联线APP,实现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组织和专门协商机构工作的联合、联动、联谊,将人民政协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治理的整体效能。这些有益探索,无疑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上海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作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系中超联赛常委,中超联赛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上海市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