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中超联赛“进一步重视民营经济重要作用,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课题调研报告(辑选)
中超联赛经济和金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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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民营企业与城市共同发展、共同成长,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是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力量。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为“31条”),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为新时期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民营企业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历史意义。
■民营经济在经济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上海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但总体规模占比相对较小,企业整体数量多,但头部企业实力不强、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先锋作用突出,但潜力企业储备数量不足。
■为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上海中超联赛2023年度协商计划和议政调研计划,确定“进一步重视民营经济重要作用,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由中超联赛经济和金融委员会牵头,成立由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课题组并开展调研。课题组多次组织政府部门、专家、企业召开座谈会,并赴本市及兄弟省市重点民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仔细分析上海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氛围不够浓厚、机制不够完善、措施不够有力、环境不够友好等瓶颈障碍,从进一步突出民营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角度出发,立足上海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上海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上海民营经济发展“喜忧参半”需予重视
过去一段时间,上海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民营经济运行向好。民营企业逐步在稳增长、促创新、增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成长为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从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要求来看,通过与兄弟省市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上海民营企业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民营企业发展“喜忧参半”的反差局面,亟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但总体规模占比相对较小。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一是税收贡献的重要来源;二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三是扩大就业的主要载体;四是社会公益的主要力量。但是,上海民营企业的整体规模实力仍然相对偏弱。一是经济规模和先进的兄弟省市相比存在较为明显的差距;二是上市企业规模和国企、外企相比明显偏小。
二、企业整体数量多,但头部企业实力不强结构不合理。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上海市场主体的“绝对主力”。但是,上海民营企业中的头部企业的能级和影响力都不强。一是头部企业数量较少;二是缺少旗舰型领军企业。
三、科技创新先锋作用突出,但潜力企业储备数量不足。上海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上海科创的先锋队。2014年以来,上海围绕科创中心建设目标,不断加大面向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供给。在政府的全面支持下,上海的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上持续发力,逐步成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一是创新型企业数量占比高;二是研发投入产出规模大;三是细分领域的引领作用强。但是,上海民营科创潜力企业的储备数量相对不足。一是专精特新企业数量不占优势;二是“小巨人”企业数量少于北京、深圳。
上海民营企业面临的瓶颈障碍亟待破解
调研中发现,上海民营企业在实际运营中仍然面临一些瓶颈问题,成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氛围不够浓厚。长期以来,上海对于民营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及国企、外企。尤其是民营经济“31条”发布以后,与兄弟省市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相比,上海的表现相对平淡。
一是从贯彻落实“31条”力度而言,与兄弟省市相比没有优势。国家民营经济“31条”颁布以后,兄弟省市纷纷跟进,就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迅速发布了顶层设计层面的标志性政策文件,向全社会表明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心,聚焦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加速释放民营企业发展动能。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对“31条”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举措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民营经济“31条”颁发一个月以后,中超联赛经济和金融委于2023年8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就“31条”在上海的落实情况进行座谈。参加座谈会的9个市级相关部门中,只有3个部门结合“31条”明确下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举措,其余的6个部门对于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大多还是停留在“31条”出台之前的老办法上,缺乏依据“31条”出台的针对新形势新要求的新政策、新举措,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工具箱还不够丰富。
三是企业的感受度不高。据民营企业反映,企业对“31条”在实际运营中的感受度不高,急切期盼相关部门加大贯彻落实“31条”的力度,以更多“实招”“大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切实有效的支持。
二、机制不够完善。从实际情况看,对民营企业实际运营中的服务和管理机制,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一是市场开放度不足。不少行业领域对民营企业存在纷繁复杂的隐形准入门槛,市场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仍未完全打破,导致民间投资在众多市场领域受到多重限制,难以实现有效扩张和健康竞争。
二是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与央企国企相比,民营企业的融资难度明显较大,尤其是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通常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从而导致贷款额度受限或获贷难度增大。而且,由于银行对民营企业还款能力缺乏信心,即使能够突破“首贷难”的门槛,民营企业还要面临续贷难、转贷难等问题。同时,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融资方式上,对民营企业也有较高的融资门槛和更严的条件约束,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这实际上就造成了民营企业从有限责任演变成了无限责任的局面,导致民营企业家经营的风险进一步扩大化,不利于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的提升。
三、措施不够有力。目前从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和期盼的角度来看,上海关于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有明显的提升空间。
一是政策的精准度不高、力度不足。企业普遍反映,上海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往往忽视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政策容易偏离企业的实际需求。例如,企业反映,由于企业在人才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参与度不足,人才政策与市场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特别是现行的落户政策偏向于吸引高端人才,而忽略了大量普通工人和职员等劳动力的市场需求。同时,在对人才的认定标准上,也往往忽略了市场的实际需求,难以做到精准施策。企业可以获得的实惠明显不够,“不解渴、不给力”。例如,调研中企业反映,外省市不少地区在招商引资的时候,都会给予企业极具吸引力的启动资金、租金优惠、税收返还等大量优惠政策,扶持力度远超上海,往往能够在同上海的招商争夺战中赢得最终的胜利。
二是政策执行难以落到实处。据企业反映,相关扶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规范的实施细则和严格的监督管理,企业享受到真正的政策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和制度成本,导致许多政策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虽然上海很早便提倡“店小二精神”——即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主动的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务服务改革往往局限于流程性、常规性环节,而民营企业真正期盼的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的服务不够。比如在养老、医疗等特定领域,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足往往会影响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四、环境不够友好。从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在营造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环境方面,上海仍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一是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力度仍需强化。拖欠账款问题没有根本解决,给民营企业经营造成较大的额外成本负担。执法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仍存在着“一刀切”式执法、“过度执法”“利益驱动执法”以及“粗糙执法”等问题,给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失。
二是社会舆论引导不够。网络上对民营经济的否定、贬损、污名化的信息,给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面对这样的不良现象,主流宣传媒体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面宣传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正常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进一步突出民营企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角度出发,立足上海民营企业发展的特点,针对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优化上海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具体如下:
一、加大贯彻落实“31条”的力度。民营经济“31条”是新形势下党和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上海必须要切实有效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经验,从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统筹协调部门工作的角度,在“31条”的指引下,在市级层面对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进行全局性的顶层设计,对贯彻落实“31条”进行系统性的部署安排。
二是加强全生命周期政策服务。各部门各单位需要针对民营企业发展周期各阶段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31条”,立足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更新充实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具箱。可借鉴四川等地的先进经验,编制《民营经济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制定《民营经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制度规范》,为民营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体系。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为重点企业制定“政策服务包”,全力打造既能“阳光普照”又能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营商环境,真正为民营企业发展当好“店小二”。
二、营造公平友好环境。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对民营企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快推进制度创新,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友好的环境。
一是推动市场扩大开放。针对“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加快推动体制改革,进一步破除民企发展面临的制度性壁垒,加快推动市场领域向民营企业全面开放,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同时,注重发挥民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的参与度,使得政策更加贴近企业实际需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真正了解企业诉求,及时制定和落实解决方案。
二是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的保护,提升民营企业的安全感和投资信心。针对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问题,由市级国资管理部门试点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跟踪监管制度,切实化解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问题。推动执法制度规范化改革,引入第三方审计和持续监督机制,保证执法公平性与合规性。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讲好民企故事,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增强民营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价值感。切实打击针对民营企业的不实言论和造谣行为,净化网络舆论环境,还原事实真相,维护民营经济的良好形象。
三是全力提升上海民营企业核心能力。学习借鉴头部民企成功经验,组织专门的研究力量,对华为、阿里、腾讯、比亚迪等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成功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的案例分析研究,梳理总结这些民营企业的成功经验,指导、推动上海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和扩大投资,支持企业开拓进取。引导企业结合发展导向和行业特性,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更具吸引力、凝聚力、创新力的企业文化体系。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弘扬工匠精神,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增强产品服务在全球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享誉全球的卓越品牌。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制定行业先进标准,助力打响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
三、推动民企融入全市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的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主赛道”和数字经济、智能终端、元宇宙、绿色低碳等“新赛道”上大显身手,在为全市产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同时,不断推动自身力量的发展壮大,在上海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进一步固链强链补链中发挥民企更大功能作用。
一是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本市重点产业投资。研究制定并全面落实好针对本市“2+3+6+4+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投资补助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深度参与本市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的投资建设。建立优秀民营企业培养库,并依托企业培养库推动重大创新平台、国有企业供应链、重要应用场景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竞争重点产业项目。优化完善制度设计,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全市重点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牵头承担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领域的攻关任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广泛参与数据、算力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参与国资国企改革。围绕做强做优主责主业,聚焦产业链、价值链,推动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围绕布局结构优化,推动中小国有企业实施改制重组或股权转让,拓展民营企业参与本市国企改革发展的合作空间,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加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融入全市产业体系,加快提升民营企业在上海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更好发挥科创先锋作用。民营企业具有创新决策机制便捷、灵活对接市场的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下应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融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大局,在为自身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的同时,积极担当上海创新发展的先锋队。
一是探索创新合作新机制。在机制设计上协同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政府、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基础研究和颠覆式研究领域形成创新合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培育壮大民营领军企业,充分发挥其配置资源、组织技术创新、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等功能,引领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圈。鼓励本市国有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吸引各类民营创新主体共同参与创新合作项目。鼓励民企建设功能型平台、高水平孵化器、开放式研究创新中心,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更好服务。
二是打造应用新场景。政府应积极响应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在场景搭建、示范应用等方面加强政企合作,支持民营企业聚焦前沿技术及未来产业不断大胆探索。建立国资国企主动释放应用场景的新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主动设计并向民营企业开放一批创新场景。例如,围绕轨道建设、环境卫生、交通出行、商贸消费、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领域,推进节能环保、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技术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的示范应用。重点围绕智能交通、工业互联网、康养医疗、绿色低碳、人工智能等技术布局,选择条件成熟的区域率先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区(或试验区)。
三是加强新型要素供给。针对当前科技创新中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通过制定完善数据开放规则、培育新型复合型人才、利用新型举国体制突破战略性技术等手段,大力增加新数据、新技术、新人才等新型要素供给。围绕前沿技术及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整合、优化,构建以金融机构、创新机构、产业化转移机构等为核心的创新型要素配置平台,形成多元化要素配置体系,促进新型要素便利流动,引导新型要素优化配置,提升民营企业获取新型要素的便利度。
五、全面加强融资支持。拓展“股、债、贷、信”等融资渠道,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推进“政府+银行+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助力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
一是创新融资产品。结合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特点,科学设计“弱担保、弱抵押”的信贷专属产品,综合开展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的全方位投融资服务。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融资。加大对民营“独角兽”企业融资支持,完善国资创投前期示范投入、后期适当退出的支持机制,加强企业上市合规辅导。
三是优化银行贷款审批机制和奖惩机制。从制度上为信贷审批人员“松绑”,鼓励基层信贷人员“敢贷愿贷”,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四是强化政府融资担保作用。优化完善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助企纾困作用,促进民营企业首贷率稳步提升。
五是加强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发挥国有金融机构作用,针对民营企业开发专门产品,为民企融资提供有力支持。组建各类基金,通过股权直投或子基金方式支持优质民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