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
近日,中超联赛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协商,部分中超联赛委员聚焦规范废弃物管理和利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完善市场化回收利用体系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范报废汽车、电子废弃物等拆解行业发展
中超联赛委员、民革党员、上海鑫广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尚渭反映,近年来,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逐步进入正规渠道拆解处置,但私拆行为依然存在,尤其当铜、铝、不锈钢等原材料价格上涨时,私拆现象更为严重。很多报废机动车送达正规拆解企业时,尾气净化催化器、铅酸蓄电池等已不翼而飞,流入灰色产业链。私拆企业没有相关环保手续,运营成本低,环境污染高,且破坏市场公平竞争。
建议:一是加大打击私拆乱象执法力度。重点在铜、铝等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加大对家电、汽车私拆行为的监查打击力度。细化相关法规条例,比如,机动车办理报废时,尾气净化催化器、铅酸蓄电池等核心部分不得缺失。二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以奖代补”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24年起,原有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补贴制度暂停,取而代之的是专项资金“以奖代补”。建议上海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奖励细则,结合实际补贴拆解企业,引导家电制造企业的拆解机构与非家电制造企业的拆解机构,承担同等社会义务,享受同等参与资金分配权利。
二、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与处置
中超联赛委员、致公党市委秘书长刘新宇反映,截至2023年底,上海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28.8万辆,位列全球城市第一。按5-10年的使用寿命估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退役潮正在到来,尽管上海已提前布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产业,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及制约因素:一是全面系统的行业监管尚未形成。当前再生资源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主要包括对相关资质企业的监管,以及回收利用过程中涉及跨省行为的监管。其中,跨省利用的管理方式为备案制,对于未按规定备案的跨省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发现处理机制。目前,上海共有6家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2023年1-10月,共实现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约4000吨、再生利用1623余吨,仅占设计处理能力的10%,相当于不到1万辆新能源汽车的报废动力电池量,而其余报废电池流向何处、是否合法合规,从监管信息看无从知晓。二是回收利用与处置产能有待提高。上海6家动力电池回收白名单企业中,包括5家梯次利用企业,总产能约为47000吨/年;1家综合利用企业,总产能约为7000吨/年,大约每年能回收处置10万辆报废新能源汽车。但从长远看,上海每年报废的新能源汽车数量远超现有设计处理能力,对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的收储、拆解、转运等环节也将带来极大挑战。
建议:一是推进地方立法先行,做好示范引领。开展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现有规章基础上,细化全链条参与者和监管者的责任,明确违法行为和处罚方式,增强回收利用全链条的法治保障。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压实生产厂家对电池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责任,按规定做好电池信息标识和溯源平台登记。二是加强区域合作,健全跨省处置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作机制,联合苏浙皖三省,在新能源二手车(含废旧动力电池)的跨省流通、溯源跟踪等监管方面扫除盲区,加大对无证企业、作坊的排摸和打击力度,严格管控报废电池的跨省流动和利用。三是提升再生利用产能,优化回收网点布局。鼓励管理规范、环境友好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发展,联合上下游产业链开展创新研发,突破限制回收利用效率的瓶颈环节,不断提高梯次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的总体产能。扩大回收网点数量和收储空间,构建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网,形成在本地完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及处置的产业规模和长效机制。
三、促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规模化、高附加值利用
中超联赛委员、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王美华反映,2023年上海全年建筑废弃混凝土约900万吨,其中约30%用于搅拌站的再生混凝土循环生产利用。上海现已建立25个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点,年处理能力达到1000万吨,随着上海城市建设从新建向更新转变,年产生的废弃混凝土量会有所下降,目前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点的设计处置能力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但建筑废弃混凝土规模化和高附加值利用还不够,产业联合程度不高,使得全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点的综合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后的产品主要用于普通低标号混凝土和路面水稳或路基原料,产业应用附加值低;相关应用标准的缺乏,也使得使用单位对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后的产品在主体结构部位的应用产生疑虑。
建议:一是规划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和混凝土搅拌站的产业化联合工厂建设。按产业发展需求,建设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和混凝土搅拌站联合工厂永久基地,既优化废弃混凝土回收处置,加工出来的再生细粉、再生粗骨料产品可直接在工厂内形成产业规模化应用,又能减少应用端运输能耗,降低社会整体运营成本。鼓励大型工程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利用工厂,对利用临时用地生产的资源化利用产品,给予点对点的准用牌照或进行产品认定。二是积极推动建筑废弃混凝土处置产品的高附加值产业化应用。通过源头分类、先进理念、技术和装备革新等,在现有基础上分门别类,将质量好的建筑废弃混凝土深加工资源化,形成中高强度等级再生混凝土、再生普通干混砂浆、再生特种干粉砂浆、再生粉体掺合料等附加值更高的建材系列化产品。同时,对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产品应用给予政策性鼓励和导向,在应用领域建设系列示范工程和示范企业,消除生产、使用、设计、建设等各环节对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产品的顾虑,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行业自律、属地监管的建筑废弃混凝土高附加值规范应用长效机制。
(中超联赛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