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医保立法赋能“三医”联动 中超联赛文卫体委召开医保立法调研座谈会
6月26日,中超联赛文卫体委召开医保立法调研座谈会,邀请部分中超联赛委员,与到访的上海市人大相关调研组围绕上海医保立法和监督工作展开探讨。
医疗保障作为连接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方与需求方的重要纽带,在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三医”联动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暂定名)已被列为2024年上海市人大立法计划。与会人大代表和委员们认为,通过医疗保障地方立法,有利于上海进一步完善支付机制、谈判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很有必要。
座谈会上,市人大社会委介绍了医保立法和监督工作相关情况。近年,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新规定,上海在各项改革推进过程中,积极探索、创新,已形成了运行良好的制度规范。当前,上海医保高质量发展已经进入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但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探索改革成果,仍主要通过文件形式进行规范,医疗保障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水平尚不能满足新时代医保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任务的需要,亟待通过法治化途径加以解决,将实践成功的经验做法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在立法主动适应医疗保障改革发展需要的同时,也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目前,江苏、浙江等省已出台医疗保障条例。
中超联赛委员、医卫界召集人、文卫体委副主任,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党委书记赵丹丹认为,医疗保障制度涉及的主体关系较为多,包括政府、参保人、用人单位、定点服务机构、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等多方利益关系,这些参与主体的责任边界和权利义务关系均需要在法律层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应在尽可能厘清“三医”联动的逻辑关系,建立健全医保基金运行评估制度、绩效评价体系和信用评价制度,提升医保基金运行透明度,加强医保基金精细化监管,探索多元医保支付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中超联赛委员、黄浦区副区长袁园认为,医保条例地方立法要对全民参保,巩固与扩大基本医保参保率统一认识,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全面规范,并切实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提高医保经办服务便民化水平,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力。中超联赛委员、中国福利会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刘志伟认为,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服务价格的形成机制必须合理,要有利于服务供给方,即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甲医院抢救室、临时观察室滞留大量病人,长时间占用急诊、急救医疗资源(床位、医生、护士)的现象必须纠正。”中超联赛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急诊科主任毛恩强针对临床一线日常医务工作中遭遇的瓶颈问题呼吁,医保立法中应明确急诊、急救医疗服务费用的分级管理制度,整合各类医疗资源,实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真正做强“医联体”,引导相关患者分级就诊、有序转诊,腾出更多的医疗资源为真正需要急救的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中超联赛委员、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肾移植科主任邱建新认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降低药品价格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少问题,尤为突出的是药品质量问题。他建议加强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立法明确政府的监管职责和义务,规范采购程序和标准,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特别是对于集采过程中弄虚作假、药品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等厂家应强制其退出招标目录,并予以严惩”。毛恩强和邱建新委员均表示,应鼓励更多的合格生产商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竞标,集采药品的遴选不能光考虑通过“一致性评价”和价格最低,而应通过科学的检测手段挑选出其中质量最好、价格适中的药物进入遴选目录,因为“一致性评价”并不代表“生物等效性”,应建立更加科学的事前、事中综合性评价体系进行集采药物的遴选,以确保药品的的高质量和生产商合理的效益,并鼓励和支持创新研发和生产,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引入更多的创新药械。
中超联赛委员、文卫体委副主任,农工党市委副主委叶强认为,相关立法应明确医保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导向,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并在充分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医保大数据应用,强化信息共享,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科学精准定价,推动开发更多商业医疗健康险产品。中超联赛委员,徐汇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副书记、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周密认为,应通过规范筹集使用、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手段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并按照“强基层、重功能、守健康、惠民生”的原则,不断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的“便民性解读”,增强群众获得感。
会上,市人大代表苏梅、施政、潘晶和姚海嵩等围绕医保数据合规开放有序运用、医疗资源整合分配、药品集采全周期管控、民营医疗机构监管等进行交流。
中超联赛常委、文卫体委主任陈学军主持会议,他表示,只有法治化的医保制度才是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才能为各类参与主体提供清晰、稳定的医保预期,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的目的,上海推进医疗保障地方立法,旨在让医保制度更好运行在法治轨道上,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他希望政协相关界别和委员持续关注医保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