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记全国政协委员吕红兵
2019年3月9日,吕红兵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委员通道”上回答记者提问。(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吕红兵
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吕红兵与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赵家军一同登台。
面对镜头,吕红兵从一个江苏律师的办案故事开始,倾诉着律师的心声。
不时出现的一些妙语让很多人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他人的人生。”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律师是万万不能的。”
“律师应是司法机关最值得信赖的同盟军。”
……
大会结束后回到住地,吕红兵打开手机,有不少朋友给他发来信息,“互动效果非常好”“说出了我们律师的心里话”。看到这些肯定,吕红兵终于放下了心,“发言可是律师的基本功,如果表现不好才是不应该的。走上‘委员通道’,我就代表着律师这个职业。”
不只在“委员通道”上,由于身份、职务众多,吕红兵有很多场合需要发言。他一直坚持的观点是,讲不能随欲,话不可信口,要努力言之有物、说之有情、言之有理,要尽力有思考、有思路、有思想。如果能够做到让听者会心一笑、有所感悟、能受启迪,那就更好了。
而归根结底,吕红兵只是觉得,“既然做了,就要做到最好。”
无论履职还是工作,皆是如此。
坚持
2018年3月28日傍晚,吕红兵在车上习惯性地打开收音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正在播发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新闻。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手机很快收到信息,是几位记者朋友:“政协委员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议,历时九年,终于实现啦,真是太不容易了……”
吕红兵的思绪不禁回到2010年1月——作为上海中超联赛委员,吕红兵与几位委员联名提交了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建议调整金融案件划分标准,将上海市金融案件集中纳入金融庭专门审理。同时,根据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要求,积极推动在上海市率先设立金融法院。
从此之后,吕红兵从上海中超联赛委员成为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变了,但这件提案却反复调研、修改、提交,认识程度一步一步深化,建议的迫切性也在一步一步强化。如果说第一件提案主要是从规范金融案件审判这一“技术性角度”入手,上海中超联赛十二届三次会议期间,他提交《关于在上海设立金融法院的建议》的提案时,已经提升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考虑。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后,吕红兵的第一件提案依然是《关于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提案》。这时的他,已经充分认识到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有利于加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规则话语权这一“广度”,以及有助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这一重大攻坚战之国家任务的“深度”了。
到这一天,吕红兵的内心却只有一种情理之中的平静。“没有觉得是因为我们几位政协委员的提案促成了这个结果。设立上海金融法院应该是国家深化改革、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是从地方到中央、从司法界到整个法律界形成的共识。”
2018年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揭牌成立。
吕红兵的关注却未曾止步。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吕红兵联合几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法院建设,为科创板与注册制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提案。这件提案与全国政协委员王光贤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另一件有关科创板注册制上市公司案件集中管辖的提案,一同获评全国政协2019年度好提案。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司法解释,采纳了相关建议。
这依然不算结束。2021年,吕红兵又提交了《关于加强金融法院建设,推进案件审判“三合一”的提案》,对资本市场法治完善、司法体制改革更具有针对性,并充分考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这应该就是司法功能的“力度”。他深知,有关金融法院的建设任重道远,依然值得持续关注,不断建言。“一件提案不是提完就结束了,而是要一直‘盯’着。很多问题长久地存在,不是一次两次的建议就能够解决的。只能通过持续不断深入研究,努力提出一些切实建议。”
“春江水暖鸭先知”,是吕红兵对自己的定位。正如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建言,就是他在本职工作中发现,基层法院审理上市公司股权争议类案件时存在适用法律方面的诸多问题。在日常经办的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中,更容易发现法治建设中的问题。
作为政协委员,吕红兵对自己的要求,是从“个案”中提炼观点,通过调研形成“提案”。“律师在参政议政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这是法律工作者参与完善立法的有益路径,也是政协委员推进法治建设的应有责任。”
也正因如此,吕红兵的提案涉及范围很广,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科普产业、刑事诉讼,也包括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等。但始终不变的,是他总能将目光对准关键问题,对准民生关切。
在吕红兵看来,再复杂的问题,都能够被抽丝剥茧,抓住本质,再从法律视角提出意见建议,这是他多年来的履职心得。
使命
前不久,吕红兵作为主讲人之一,在2024年司法部“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讲课,题目是《让法律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近期热点法律问题面面观》。
和以往参加的普法讲座不同,这次面对的是“法律明白人”,就是长期活跃在基层一线,面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和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的村(居)民。所以,吕红兵在常见的普法内容基础上,又增加了诸如反电信网络诈骗、民间借贷、遏制高价彩礼等更具针对性的问题解答,光课件就有113页。
比起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吕红兵更喜欢讲一些生动有趣的案例。因为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渴求法律知识的普通人,他希望台下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懂、喜欢听、用得上。
“一枝一叶总关情,总有一款适合你。”吕红兵的结束语一如既往,幽默风趣,又直击重点。
而上一次说这句话,还是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的现场。
2021年3月8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发言。吕红兵第一个走上发言席,作《以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凝聚法治共识》发言。他讲述了“我与民法典的故事”,建议政协委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而委员中的法律工作者更应同时当宣传法律的先进,设定主题到企业座谈、去社区互动、来学校演讲、进乡村调研,开启“民法典委员大合唱”。
“民法典应该走进千家万户,来到每个人的身边,陪伴其一生,守护其一世。”吕红兵说。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并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一开始,在全国政协开设的“学习民法典”读书群,吕红兵作为两期群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组织委员们对民法典进行了系统学习。他选择了最贴近百姓大众的民事制度,聚焦最关联社会生活的法律条款,从身边事引申,以经典案例释明,尽量做到通俗易懂。
读书群学习民法典的成果还通过网络、书籍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发布和推广,吕红兵也参与其中。
对于吕红兵来说,早已把普法当成使命,以最饱满的热情参与其中并乐此不疲。他去基层、进政府、到企业、奔社团、赴海岛,在山西、上海、海南等地开展普法工作。仅仅在民法典颁布后的一年时间,他就作了十数次民法典宣讲,线下线上受众数万人。
“面对性骚扰,只能沉默吗?”
“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一定是自己的吗?”
“虐待老人,还有继承权吗?”
“租借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
除了采用传统方式宣讲民法典,吕红兵还组织律师事务所与社会力量合作,推出30期“让民法典走到百姓身边、走进百姓心里”小视频对民法典七大编全覆盖,以短小精悍、生动活泼的形式讲述民法典的故事。他们还从网民在互联网上提出的成千上万个“海量”的法律咨询题目中,抓取并梳理出7000个与百姓切身利益有关的法律问题,涉及婚姻家庭、房屋买卖、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内容,以民法典为核心依据,有针对性地制作成“标准答案”,字数达99万字。
读书群中学习研讨民法典的小小种子,不断成长,直至花开满园、绿树成荫。
“让‘法治中国’浸润在百姓生活细微处”,是吕红兵获评2021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时颁奖词中的一句话。
这不仅是吕红兵一直在做的事,更是他最深切的期盼。
步伐
尽管已经很少再接手具体的案子,但吕红兵依然行走在一线。
去年10月,吕红兵来到西藏拉孜,这个位于念青唐古拉山最西部、海拔近4100米的县城,开始了在雪域高原上的法治宣传之旅。
拉孜长期是一个“零律师”县,司法资源匮乏。2022年7月,吕红兵所在的国浩律师事务所设立国浩律师(拉孜)事务所,全力支援西藏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结束了该县“无律师”的历史。
吕红兵与同事一起走进藏族群众中,与中小学生们座谈交流、宣讲法律,并组织举行“追风少年”足球活动,还开展了一次有关民法典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法治小课堂活动。在窗明几净的驻藏律师工作地,在堆满案卷的拉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他真切体会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含义。
这趟雪域高原之行,只是吕红兵积极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的缩影。仅去年一年时间,他就开展了24次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包括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二十大精神、法律普及和咨询服务、服务社区群众、支持西部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助力高质量发展等各项内容。
“开展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工作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吕红兵说。
其中最为关键的,在于要充分发挥自身知识、专业、能力、资源等特长和优势。
“律师战斗在法治建设的第一线,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吕红兵说。作为一名人民律师,他有着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也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展现于职业服务的一言一行,彰显在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更体现在委员履职的点点滴滴。
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服务的主体。在吕红兵看来,律师既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共享者,也是见证者。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铿锵前行,中国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然而这几年,在时代的不确定下,年轻一代越来越多地经历焦虑、迷惘和心理压力。他也在自己律所的一些年轻人身上具象地看到了这一点。有些人会来问吕红兵人生的困惑,如何认识自己、如何认识这个职业、如何生存与发展……问的人多了,他就将自己曾经给青年律师的讲话、寄语等整理起来,出版了一本《如何存在——与青年法律人谈心》。
从1990年考出律师资格算起,吕红兵已经从事律师行业30余载。最初那份对职业的热情和敬畏却从未消退,反而日益清晰。他前行的动力,有作为一个从业者对行业发展和未来的信心,还有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