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科创认真履职
赵立新
这些天,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会场里,我又想起2003年与清华大学师兄一同从美国硅谷回上海张江创办科创企业时的情景。二十年间,我们参与和见证了国家科创事业的发展。
企业初创时,国内为数不多的风险资本并不愿意投资高科技,而集成电路、半导体等技术研发耗资巨大,当时我们只能注册在海外,谋求海外融资上市。企业发展过程中,我们成为制度性创新的受益者,而科创板设立更是给了我们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机会,格科微有幸成为海外红筹民营企业上市的第一例。拿到资金后,我们迅速在上海临港建设特色工艺生产线,2022年底产线贯通,目前,我们正投入高端传感器器件研发和图像传感器产品的升级。
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和科创企业经营者,我非常认同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国策。过去的五年,我国在科技领域取得很大进步,而科创板,无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例生动实践。科创板设立三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资本市场的力量,直接推动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核科技的长足发展。超过500家的中国科技企业,通过科创板直接融资超7000亿,市值超6万亿,2019—2021年营收复合增长率达25%,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到64%,成为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作为一名新任全国政协委员,我结合本职工作,经过认真调研,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围绕“优化股权激励机制促进科创型企业长远发展”提交了相关提案。我认为,股权激励是有效的“融智”手段,有助于企业在创立初期缓解资金和人才紧缺,鼓励员工与企业长期共同发展。而作为起源于西方的一种机制,“洋为中用”的股权激励机制在国内设计与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进行“本土化”优化,才能力避“水土不服”,更好服务科创企业发展所需。我为此提出三条具体建议:统一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优化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激励对象退出规则。
我将继续倾力科创事业,认真担当政协委员职责,努力建专业精准之言。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上海中超联赛委员、浦东新区政协副主席,格科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